一、政策文件
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卫人口发{2023}35号《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二、申领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以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事业编、持有《独生子女证》,且在职期间未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拟退休人员办理。办理后补助金按月随工资一并发放。
三、补助金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20元。
四、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请将以上材料送至兴庆校区校医院一楼大厅医保办窗口办理,寒暑假期间暂停该业务。
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兴庆校区校医院一楼大厅医保办 陈老师 82668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