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
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卫人口发{2023}35号《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二、申领条件: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以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持有《独生子女证》且在职期间未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拟退休人员办理,办理后补助金按月随退休工资一并发放。
三、补助金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20元
四、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1、《独生子女证》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申请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2、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将以上材料交学校社保中心,社保中心从职工退休当月起按标准发放独生子女费。
温馨提示:因学校财务每半年集中受理该笔资金发放业务,计生办按社保中心提供的职工退休信息,于每年1月份或7月份的工资中,核算补发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在职期间独子费。
学校社保中心地址:兴庆东5舍B座106室 82666155
计 生 办 地 址:校医院一楼大厅医保办 82668474(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