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门诊特殊慢性病二次补助工作将于2016年4月30日结束,请还未提交报销资料的教职工,尽快到校医院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望周知!
资料提供:
1. 2015年度全年特殊门诊费用支出结算表;
2.个人全款现金自付费用发票。
校医院医保办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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