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
站内搜索: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级研究生新生医保缴费的通知
日期:2016年09月09日 12:59 点击数:

依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社保发[2016]33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包括2016级全日制硕、博研究生(在职人员除外)。

2、待遇享受期

待遇享受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3、缴费标准

2016年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个人缴纳90元,城乡低保和重度残疾

人家庭的大学生,个人缴纳80元。

4、缴费方式

由于西安市2016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文件8月份才下发,新生已经按照之前通知的50元存

入银行卡,为此2016级硕、博新生医保费分两部分进行缴纳,其中50元由学校财务处随学费统一收取,剩余40元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纳:

(1)通过校内圈存机缴费。

(2)学生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网站(http://www.xjtu.edu.cn),点击“综合信息服务→财务缴费平台”,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并根据相关提示进行学杂费缴费。也可通过手机添加“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入“财务微信服务平台”根据相关提示进行学杂费缴费。登陆时,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5、缴费时间

2016年9月10日——2016年9月18日(逾期未缴费的学生将无法参加2016年医保;若不愿参保,已收取的50元将于2017年1月退回)。

6、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82668213

陈老师 联系电话:82665411

西安交通大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6-9-9

【上一条:】校医院院长助理选聘公告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电话:82668412(院办)82668411(急诊科24h)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校医院 站点建设与维护:西安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