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陕卫指导发〔2016〕134号)文件精神,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子证”的办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年1月1日起,“独子证”将不再新办,无“独子证”将无法享受国家相应补助政策。
请符合条件的我校教职工按照时间要求尽快办理,过期不再受理(因报送手续还需要数个工作日,请大家尽快办理)。
附件: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校医院
2016年12月7日
一、说明:
1、“独子证”、“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三个称呼是不同的年代,对同一个证件的不同称呼而已。凡持有以上三个名称证件之一,不需要重新办理。
2、关于特殊情况的说明:如有子女系收养的、夫妻离异或丧偶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再婚夫妻申报的、两个子女中一个未成年死亡现存一个子女的、夫妻中一方为我省公民,另一方为外籍、港澳台公民等特殊情况,对办理程序有疑问时,可致电或亲自来计生办咨询后办理。
3、独子证申报原则上经女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