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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零星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3年02月14日 11:50 点击数:

一、申报范围

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因当地没有开通慢特病异地结算或者医保网络结算系统故障)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二、 办理流程

1.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3日至6月30日(工作日)可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2.申报资料

①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② 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复印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申报要求

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费用发生的时间顺序整理需报送的门诊慢性病票据及费用明细等资料,保证资料齐备。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4.领取补助费用

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待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完成后,由医保基金财务部门将补助费用支付给学校公户。补助费用到账后,由学校将补助费用返还给职工。

5. 办理地点

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校医院一楼医保办

电话:82665245 联系人:郁老师

校医院

2023年2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22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统筹补录报销的通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电话:82668412(院办)82668411(急诊科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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