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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备案登记办理须知
日期:2025年01月01日 08:00 点击数:

政策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卫计发[2022]65号文件

适用人群:,我校教职工拟生育子女的家庭

注意事项:1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2、生育登记可在登记人或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3、抱养、收养人员凭收养证明办理生育登记。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如婚姻有变动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3如办理二孩、三孩需提供孩子户口本,凡已办理孩子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注销后方可办理。

生育登记方法:以网上办理为主。登记人可登录“健康陕西发布”(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生育登记模块申请网上办理生育登记。

1网上办理:健康陕西发布(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注公众号——便民服务——生育登记——选择业务办理城市(西安市XX/XX街道/XX社区/村)——注册——上传所需资料(需原件上传)

2现场办理:应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母子健康手册、西安市生育登记表一式二份(我校教职工姓名处加盖学院公章),

现场办理生育备案登记。

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兴庆校区校医院二楼    82668474

             医学校区校医院门诊部   82655145

             财经校区校医院门诊部   8265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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