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14﹞19号)的体检项目要求,及《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通知》(陕价服发﹝2017﹞30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中将结核病筛查由原心肺透视改为X光片检查的要求。2018年春季研究生体检费按照新的标准收取,共计111元。即:1.体检费:24元,2.数字化摄影(DR):44元,3.肝功十项化验:43元,合计:111元/人。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