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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关于招聘医保办工作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28日 17:51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院内院外招聘医保办工作人员一名,待遇参照医院有关标准执行。

岗位职责:

1.负责西安市医保政策的解释及政策咨询工作。

2.负责与市医保、学校医保中心的日常业务联系;负责医院与市医保签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协议工作。

3.负责我院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自查、审核工作。

4.负责我校职工参保人员各类申报及报销业务。

5.参与大学生医保报销业务。

6.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任职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3. 具备观察、交流和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及合作协调能力。

4. 财务或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财务或医学工作经验及相关资质者优先。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报名地点:校医院办公室

邮箱:290039025@qq.com

截止日期:2023年4月2日

联系电话:82668412

 

 

校医院

2023年3月28日

  • 附件【应聘报名表.doc
  • 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参保大学生异地住院报销最新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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