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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保大学生异地住院报销最新政策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07日 16:46 点击数:

根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市医保发〔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参保大学生异地住院报销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异地住院报销人员范围

1. 经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无条件进行检查治疗的危重患者通过规范转诊需异地就医人员。

2. 因实习、休学、寒暑假等临时外出急诊就医人员。

二、陕西省内住院报销流程(省内异地就医)

无需备案,就医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者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在陕西省内医保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登记结算报销。

三、陕西省外住院报销流程(跨省异地就医)

1. 异地就医备案(务必在住院前办理)

方法一:个人使用电脑登陆“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进

入个人网厅”,选择左方 “异地就医备案”,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按照页面提示登记信息后保存完成。备案结果在“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方法二: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 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备案结果在“备案记录”中查询。

2. 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

备案成功后,就医时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者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后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

四、未规范就医的异地住院报销政策

根据《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市医保发〔2023〕10号)规定:“对于非急诊且未转诊、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未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降低报销待遇,医疗费用在我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二十个百分点予以支付。”

五、异地住院前可联系大学生医保办咨询具体备案报销流程,联系电话029-82668213。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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