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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第二批重点药品监管药品名单(2023)
日期:2023年04月27日 17:06 点击数:

国家卫健委: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根据《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国卫办医函〔2021〕474号),我委确定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使用。

    各地要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为工作目标,对纳入本目录的药品制定完善临床应用指南,明确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加强合理用药监管。《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中的药品纳入本《目录》的,按照要求加强重点监控;未纳入本《目录》的,应当持续监控至少满1年后可不再监控,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持续提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3113

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通知内容中显示:根据《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卫健委确定了《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30种药品,分别为奥美拉唑、人血白蛋白、头孢哌酮舒巴坦、依达拉奉、银杏叶提取物、泮托拉唑、复方氨基酸、地佐辛、倍他司汀、布地奈德、烟酰胺、头孢他啶、哌拉西林他唑巴坦、艾司奥美拉唑、吡拉西坦、左氧氟沙星、法莫替丁、奥拉西坦、雷贝拉唑、前列地尔、骨肽、罂粟碱、烟酸、乙酰谷酰胺、兰索拉唑、脑蛋白水解物、美罗培南、磷酸肌酸、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头孢噻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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