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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办理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流程
日期:2024年01月01日 17:38 点击数:

一、政策文件

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卫人口发{2023}35号《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二、申领条件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以前)的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持有《独生子女证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

三、补助金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20元

三、办理流程

为及时做好该补助金发放工作,请各学院办公室于每学期末(12月15日前,6月15日前)通知本单位事业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在职人员及时办理,办理后每月随工资发放。

提供以下材料:

1、《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一份(见附件)加盖学院公章。

办理时间:

个人或部门统一收齐材料,工作日上午就近选择校区办理。因学校财务每半年集中受理该笔资金发放业务,后续请各单位办公室于每学期末(12月15日前,6月15日前)统一收集材料办理。

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兴庆校区校医院一楼大厅医保办    82668474(陈老师

医 学 校 区 校 医 院 门 诊部     82655145

              财 经 校 区 校 医 院 门 诊部     8265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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